Tuesday, March 26, 2013

到會或不會,Do s 和唐在訂立遺囑 ts

第一件事第一,你應該有意願。遺囑不只做了顯而易見的事實: 分發財富和財產向所愛的人 ;他們還留下的印象如何認真之一已管理他或她的地產,尤其是對於那些留下的。


以下是一個應該和不應該做在訂立遺囑的事情:


更新你的意志


一切都會改變。財物,錢可以增加或減少。房產稅的法律變化由於國會心血來潮。IRS 正好可以改變其側根據他們在對這些法律和他們如何解釋它。在每個國家有不同的法律。它是重要的是評估每個重大的改變你的生活。這樣做可能會改變你的更好及更多和平你死亡的意志。


做正確的遺囑執行人的名稱


遺囑執行人應是道德、 誠信、 高效,並隨時準備在下降的一頂帽子給他或她的服務。確保已正確通報潛在的遺囑執行人和他或她的同意已收到。它還有助於有一個或兩個候補。它還建議其中一名比自己年輕的遺囑執行人。點是減輕的機率遺囑執行人死之前你做。


沒名監護人和受託人為同一人


它説明你與你的孩子與您與您的錢和財政委託同一人委託的人的名字。重要的是有不同的人,滿足這些不同的職責。它保留在系統中平衡和做每一個人的作用,他或她知道最佳做什麼。


做不留下太多的配偶


剩錢那是超過足夠讓你的配偶是不是一個很好的主意。它帶走你的孩子也應該有的財富,您將不能監視你的財政狀況,如果所有的它委託給你的另一半。存放一些你信任的金融財富是不斷成長的一種方法。


不要做得太具體


一些家庭鬥爭誰獲取攪拌器和誰獲取廚房水槽。它是重要的是你的意志為誰得到什麼不太詳細。正太具體可能導致不必要的和成本高昂的問題稍後。最好將你所擁有的一組委託給一個人,比專案下的上市將轉到誰。它可以節省時間,並更高效、 更合理、 更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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